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

離婚婦找鄰居人夫修水電 修啪電!行車記錄器成鐵證

離婚婦搬來當鄰居,常要求鄰居老公來修水電,竟修出愛火。

今日出版的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鄭姓人夫結婚多年、子女也成年,
2、3年前隔壁搬來1名離婚的黃姓婦人,常會找他幫忙到家裡修水電、
裝電燈或代收信件。去年初,鄭男變得愛打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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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妻下班後發現老公還未回家,查看丈夫車上的行車記錄器,
發現當天2人到苗栗出遊,行車記錄器錄到黃女下車時
還叮嚀「我帶走垃圾,那罐水也要帶走,等一下把我驗DNA我就…」。

鄭妻控告2人交往侵害其配偶權,向黃婦提民事求償。
台南地院法官根據行車記錄器內容,認定鄭男與黃女對話情節曖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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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判黃女須賠鄭妻6萬元精神慰撫金確定。
(即時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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